這個男人超變態!他除了喜歡擄掠美女當後宮,而且個個都是他的食物!只要他玩膩了,就把她們「生吞活剝」......
誰能想到,美女竟然是男人口中的美食,而且還是一種習俗。歷史上有很多吃人記載,或因飢荒困苦而相食,或因暴虐殘忍而作孽,但以食人為樂,以食人為榮耀的記錄幾乎見不到。
怎麼就成為了一種習俗,還被冠之以各種名號而相傳呢?問題恐怕出在美女這兩個字上。這反映了一些不守本分風流才子們的變態,也反映了史上婦女地位的低下。
吃人的例子最殘忍的莫過於明朝崇禎年間張獻忠。
這個男人每次攻陷一城,所擄掠的婦女必須由他先挑選出幾個姿色美豔的輪流伴宿。這些美女們上半身穿著艷裝,下半身卻什麼也不穿。無論什麼時間、什麼地點,只要張獻忠想要來一下,立刻命這些美女橫倒在地,進行啪啪啪的動作。
等到他玩膩了的時候,便將她們洗剝乾淨殺死,蒸著或煮著吃。有時他等不及這些美女煮熟了,就帶著血大嚼起來!
而記錄的人,他們是這樣描述的:
有的是把美女放在一隻大缸裡,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美女烤熟
有的是把美女放在一個鐵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
有的是把美女的手腳捆綁起來,用開水澆在身上,然後用竹掃帚刷掉美女身體外層的苦皮,再割下肌肉烹炒而食
有的是把活美女裝在大布袋裡,放進大鍋裡煮
有的是把美女砍成若干塊,用鹽醃上,隨吃隨取
有的是只截取美女的兩條腿,或者只割下美女的兩隻乳房,其馀的部分扔掉。
張獻忠吃人無數,都沒有發現人肉表面還有一層苦皮。
描述起來是多生動多嚇人呀!
近代吃人肉的事件
民國期間,四川、陝西、河南等地因飢荒貧困而食人的記載很多。
1936年5月4日《天津日報》載《成都通訊》說:
「今年樹皮吃盡,草根也吃完,就吃到死人的身上。
聽說死屍的肉每斤賣五百文,活人肉每斤賣一千二百文。
省賑會特派員到六口場視察,在一肖姓的屋裡發現女饑民張彭氏、何張氏等圍食死屍。
另外,通江麻柳坪有一婦女楊張氏因生活艱難,攜其六七歲及九歲的兩個女兒向他處逃荒。
不料剛走不遠,該婦人就倒在路旁,女兒太餓,就把媽媽的臉跟身上其他部位咬了。」
至於將人肉乾叫做「兩腳羊」,將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饒把火」,將年輕的婦女叫「不羨羊」,將年幼的小孩叫做「和骨爛」,等等讓人毛骨悚然的稱謂,更是當時販賣人肉的術語。
看完之後有沒有一種毛骨悚然的感覺呢?比起饑荒,這個男人的行為還要更令人可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