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會出現「四種感覺」!這是我聽過最好的答案
喜歡上一個人的感覺是非常奇怪的,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
你的眼睛已經離不開他的一舉一動了,
總是關注她、迷戀她、欣賞她,
期待每次與她的相見,
也期待每次與她的碰觸,
感受到她的溫柔、體貼和甜美。
而心理學家也針對這方面,
總結了如果真的喜歡上一個人,
都會出現這四種感覺。
生理上的衝動
獨自佔有
先有安全,後有感覺
強烈的自我展露
首先是生理上的衝動。
美國心理學家斯騰伯格(Sternberg)曾提出愛情理論,
認為愛情是由這三個基本成分組成:激情、親密、承諾。
其中,
激情是感情中的慾望成分,
也是情緒認知上的迷戀。
即當我們對某位人產生興趣或者喜歡上他時,
心中會希望彼此能夠有身體上的接觸。
在真實的感情中,
這種慾望是始終存在的,
只能以你的意識為轉移。
愛情中最溫暖的體驗,
是雙方互相喜歡的感覺,
無論是對愛人的欣賞、照顧她的衝動,
還是自我的表露,都是屬於心理預期,
這也是愛情中感性與理性並存的部分。
蘇格拉底對喜歡的認識則又上了一個台階——
“這是朽者對不朽的企盼”。
喜歡充滿慾望,
被喜歡者期盼美與幸福,
追求美的靈魂和學問以至美的本身。
生理上的衝動不單單是行為,
還包含了很多其他心理上的感覺,
包括想了解對方的一切,
身體特徵、心中想法、一切的愛好與習慣。
在你心中TA始終是最完美的存在,
彷彿發著光一般,帶給你陽光與氧氣。
你會無法掩飾自己的好奇心,
心中的她出現時,
總是會讓你心跳加速、呼吸急促。
獨自佔有
古語云“山無棱,江水為竭,冬雷陣陣,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
愛情是絕對獨占的,
無法與他人分享親密的關係,
獨自佔有是一種忠誠。
你會渴望一直呆在TA身邊成為TA的一部分,
這種情緒在你心中佔據著重要位置。
在斯騰伯格的理論中,
感情中的承諾是由兩個方面組成:
長期
短期
短期即是需要你做出喜歡或不喜歡一個人的準備和決定,
長期則是為了這一段關係所做出的承諾,
其中包含著對愛情的忠誠度、責任心,
這是一種患難與共的承諾。
當你喜歡上一個人的時候,
或是你下定決心這輩子只愛他的時候,
承諾不一定會說得出口,
畢竟承諾這件事情並不是兒戲,
如果缺乏理性的思考,
也只會讓這段感情有太多的負擔和束縛,
也容易在身心靈上面造上非常大的遺憾。
才華橫溢的詩人徐志摩,
曾傾心於已有婚約的林徽因,
他不顧一切地用千首情詩追求她,
徐志摩讓林徽因痛過、傷過。
因此,
在愛情的成分中,
理性也是非常重要的。
越是瘋狂的戀情越傷人,
只有不缺乏理性的戀情才會真正的長久。
唯有在戀愛中,
人的基本心理需求可以得到滿足,
一是無條件被人接納,
二是在所愛的人心中佔據著首位,
尤其是心理空虛不成熟的人,
習慣依賴對方以此支撐脆弱的自我價值認同感。
先有安全,後有感覺
在感情的世界裡,
安全感是首要因素,
也是人的基本需求。
只有在安全感的前提下,才有可能產生愛。
馬斯洛在他著名的需要層次理論中,
提出過這樣一個觀點:安全感是人的基本需要。
而安全感往往來自於這兩個方面,
可控制度和確定度。
假如一件事情,
你覺得是在你能夠控制的範圍之內,
那麼這件事情就會帶給你足夠的安全感。
假若你覺得自己不能控制這件事,
那麼你便會感到不安。
當一個人在情感方面從對方的身體得不到安全感的時候,
則會選擇追求物質滿足自己,以此來抵制情感上的缺失。
強烈的自我展露
心理學家認為,
重合心理是親密關係延伸的最終結果。
真正喜歡一個人時,
心理傾向則是將雙方融為一個人,
你與對方心理上的完全融合是心理上的釋放。
柏拉圖的《會飲篇》中講述的阿里斯托芬的理論觀點,
人類本來長著四條腿、四隻胳膊以及一個有著兩張臉的頭顱,
但宙斯害怕人類的力量,因此把人分成了兩半,
迫使他們窮盡生命來尋找自己的另一半,以使自己達到完滿。
自我展露的意義在於將與自身相關的信息告訴他人,
與他人一同分享自己的內心感受。
真正喜歡上一個人時,
通常以非個人化的話題開始。
比如,
最近新上映的電影、有趣的事、天氣等,
一旦這些表面上的交流得到了回應,
那麼人們就會深化這類交流,話題由寬變窄,
由淺入深,雙方的親密程度逐漸增加。
所以我們要知道,
比起感受,
其實有時候喜歡只是一種行為,
是我們把自己脆弱、負面的一面,
選擇交給一個未知感情的選擇,
也是一個毫不在意結果,
只想為一個人付出的最佳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