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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生現請同學看「鑫鑫腸」,淚訴只因半夜曾見爸爸對姐姐......知道真相的老師當場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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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起家庭悲劇!2013年12月中旬,就讀小二的小強在學校當眾脫褲,裸露「ㄉㄉ」叫同學看,老師發現後詢問,小強才支吾說是學父親在家裡的行為,並間接透露姊姊被父親脫褲的事情,全案經通報調查後爆發。




2012年6月某晚,小陳叫女兒小雅上樓到臥室,並令兒子不能上樓,隨即要求小雅趟在床上,強壓女兒身上,褪去外褲至膝蓋處,扭動準備亂來,小雅死命拉住褲子掙扎哭泣,小陳才未得逞,但過程被偷跟上樓的小強全程目睹。

脫褲事件後數日,小陳又趁女兒熟睡時,不顧兒子就睡在旁邊,就直接對女兒上半身亂來。

兩起事件造成小雅和小強都疑似患有暴力後創傷症候群、小雅自我形象低落、不愛說話,小強則因遭父親恐嚇不能洩漏目睹過程,接受心理諮商輔導時,壓力大到穿蜘蛛人服裝,拿玩具槍表示要對抗父親。

法官審酌患有精神疾病的小陳與妻子結婚前,就曾家暴父親、姐姐的前例,2002年婚後,則把家暴對象轉移至妻子,兩人雖已於2013年2月離婚,但小陳已經開始這種惡行,造成子女身心發展受創,依《強制性交未遂罪》、《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2個月。

法律補充:

《強制性交未遂罪》
對於男女以強O、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O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乘機性交猥褻罪》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真的是很令人心痛!這對小姐弟的命運真的很坎坷!只希望社會能夠還給姐弟倆一個公道,並能夠好好安置他們,由衷希望他們不要再受到傷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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