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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女子綠燈行車遭闖紅燈阿伯撞!沒想到她卻輸了車禍官司,得賠阿伯家屬169萬天價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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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Ifunny趣味新聞小編Karen!今天要來說說關於「女子綠燈行車遭闖紅燈阿伯撞!沒想到她卻輸了車禍官司,得賠阿伯家屬169萬天價賠償金!」的事!不知道大家對於這個有多了解呢?一起來看看吧!

 

台中一名游小姐,兩年前開車綠燈直行,結果一位阿伯騎機車闖紅燈撞上來,阿伯送醫後七個月身亡,車禍事件送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游小姐無肇事責任,但家屬提告,法院一審判決,游小姐變成過失傷害,得拘役50天,還得賠償家屬要求的169萬,游小姐相當氣憤,她說自己遵守交通規則,別人闖紅燈來撞她,這樣她也有錯嗎,不服地院判決,上訴高院!


(source: baidu)



車禍當事人游小姐:「我綠燈通行,那對方不就是闖紅燈嗎,那對方為什麼可以因為這樣提告我,難不成說全台灣的人,都不用遵守交通規則,那我們要交通號誌作什麼,好看用的嗎?」

 

他是游小姐,說的好氣,因為就在104年8月13日,他綠燈行駛,被闖紅燈的機車撞上,卻被提告,判過失傷害需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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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當事人游小姐:「法院應該就是要給我們公平正義啊,應該就是...,不然我們要法院做什麼?怎麼會是判這樣的判決?」

被撞,卻被台中地院判過失傷害,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對方連帶提損害賠償,需賠169萬多。
 

游小姐不服,因為當時他開車行駛在台中市東區南京東路上,綠燈行駛,對方郭姓騎士闖紅燈,撞上他重傷,車禍鑑定結果,游小姐沒有肇事責任,車禍發生是騎士違反號誌規定。


(source: baidu)
 

 

車禍當事人游小姐:「我是沒有肇事責任的,對方是有肇事責任,因為他闖紅燈!」

游小姐說,騎士重傷,事故後7個月死亡,醫院也開立證明,騎士家屬當時領走強制險210萬;現在又因為判決要求民事賠償,他不解自己沒有肇責,車禍後也有去探望對方,怎麼會被緊咬不放。

機車肇事家屬張小姐:「只要對方一個道歉,我一毛錢都沒有拿都無所謂!」當時闖紅燈的騎士家屬表示,轎車駕駛一直強調他沒肇責,都沒道歉,才會循法律途徑求公道。

機車肇事家屬張小姐:「爭取她認罪,一個道歉!」一場車禍,綠燈行駛被闖紅燈的撞,無肇責卻被判過失傷害,台中地院對於當時判決理由拒訪。

騎士家屬要一個道歉,被撞的轎車駕駛不服自己沒肇責,卻背了一條罪,上訴!
 

 

這是台中法院判決詳細:請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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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責任的歸屬

車禍牽涉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

民事責任則指交通事故發生過程中,肇事人的不當行為致他人發生傷亡或財物受損時,就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至於行政責任,則是因違反交通法規,依法應接受罰鍰、記點、講習與吊照等行政罰的責任。

刑事、民事與行政3種責任是各自獨立的,不會因為已被判刑就不用再負擔民事賠償責任,或已負擔賠償責任,就不會再被吊照或罰鍰。

在交通事故發生後,駕駛人可能產生哪些責任,完全要依其過失行為判斷,有可能同時必須擔負上述2種或3種責任。

須在事發後6個月內提告

車禍事故若有人死亡,是屬公訴罪,檢察官依法應主動加以偵查追訴,但若僅是體傷,則屬告訴乃論罪,被害人在與對方和解或調解不成下,必須向檢察官或法院提出告訴才能主張權利,否則偵查機關及法院將無從追訴。

另外,如果要提出告訴的話,依法令規定必須要在事故發生後6個月內提出,逾期檢察官就會做出不起訴處分,法院也會不受理。

 

看完後是不是覺得Karen小編在Ifunny趣味新聞分享的瘋新聞文章很好呢?想看更多好文,或是喜歡Ifunny趣味新聞的文章的話,可以按讚追蹤宅男女生活並分享這篇「女子綠燈行車遭闖紅燈阿伯撞!沒想到她卻輸了車禍官司,得賠阿伯家屬169萬天價賠償金!」出去給大家一起看看喔!

Reference:bai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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