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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檢疫失聯、頻變更地址且謊報、北台灣趴趴走,遭重罰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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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衛生局找不到人,該男子又三度謊報住址,
新竹此男子林東京公布姓名,並由新竹縣衛生局於3號時,
依法對林東京重罰100萬元。

創下新制法規上限後最高的罰金!

武漢疫情(新冠肺炎)延燒,
新竹一名男子「林東京」上月25日搭乘廈門航空自北京返台,
理應居家檢疫至3月10日,但該男卻於上月27日失聯,
更開車在雙北趴趴走,直到28日遭縣府公告姓名後,
才主動前往新竹縣六家派出所報到。

林東京返台後未遵守從疫區返台需居家檢疫的規定,反而到處趴趴走,防疫人員上月27日與林男取得聯繫後,林男又數度變更地址,最後登陸的地址為台北市萬華區,但台北市防疫人員家訪時卻無法尋獲男子。

警方獲報後,透過林男家人及前女友勸說,最後才讓林男卸下心防,主動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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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聯日「趕上」新法上路 竹縣衛生局從重開罰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若有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者,最高可罰15萬元,不過政府為了加強防疫,上月25日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並於27日起生效。

若違反規定,依新法可罰10萬到100萬元,林東京失聯日期剛好在新法上路當天,因此適用此條例。

新竹縣衛生局長殷東成表示,林東京不願乖乖配合居家檢疫規定,失聯後協尋過程也不配合,浪費人力資源,經考量該男經濟狀況與行為等,決定從重開罰到最高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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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也呼籲民眾無論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都要遵守政府規定,勿隨意觸法。

網友看了直呼應該的:

「狠狠的罰惡,切實的懲兇,否則難儆效尤!」

「惡意者重罰是應該,完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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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狀況?如果公布資產我看應該不會這麼簡單了,
出國又可以自行開車北上到雙北,
然後不顧台灣人民對抗病毒的戰爭多次更改地址勞民動眾,
影響到多少人。真的很不要臉??」

「這種人應該給予刑責,直接以一百萬換算刑期關起來,一百萬一樣要罰」
「強制隔離收容才是上策。台灣賭不起!」

「罰一億也一樣,要真的收到錢入國庫才重要,
更要關起趴趴走的人,今天基隆又有大陸回來一天,
還在居家檢疫的歐巴桑搭公車趴趴走,關起來才有用吧!」

「你罰他,他不繳你能怎樣? 我覺得先關3個月比較有效」

「他若沒錢繳,祭出罰款等於放屁,
當時採取強制隔離,後續根本也不需要浪費人力物力在馬後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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