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女兒玩手機,不小心設成鬧鐘,凌晨一點響時,我的婚姻也結束了:離開不對的人才能幸福!
我叫趙曉霞,35歲,和老公結婚10年。
當初我們的婚姻是不被父母祝福的,老公是家裡的小兒子,還有一個大姐,而且生活在農村,結婚的時候連一萬彩禮都拿不出來,而我家生活在城市,雖然不是大富大貴,但是也有穩定的收入。
我們結婚的時候,我媽本想拿出一間臥室作為婚房,可是老公說我父母瞧不起他,他想租房子住,我知道因為結婚的事,大家挺不愉快的,也怕住在一個屋簷下,會因爭吵影響我們的婚姻,所以還是在外面租了房子。
結婚第3年了,我還沒有孩子,我媽開始著急,醫生說是我的問題,她開始對老公態度緩和了,後來我媽出了10萬塊錢,給我做了試管嬰兒,結婚第七年,我懷孕了。
當我生孩子那天,她和我爸著急火燎的趕往醫院,我家離醫院步行只有15分鐘,可是他們卻不幸遇到酒駕的司機,雙雙車禍身亡了,沒有想到我女兒的生日成了我父母的忌日。
當時是二姨來告訴我的,我痛不欲生,二姨遞給我一張紙,是在父親包裡找到的,是一分贈予說明,父親把房子贈予給了我。出院那天,我回到了父母家,家還在,人卻沒了。月子裡二姨伺候了我幾天,因為她身體不好也吃不消,老公就說把農村的公婆的和大姐接來照顧我,我同意了。
月子裡我神情恍惚,不吃飯也不知道餓,至於婆婆怎麼照顧的,我一點印象都沒有,只是出了月子瘦了8公斤。出月子那天,大姑姐告訴我,她在家政中心找到份工作,所以不回鄉下了,而婆婆說腰疼的老毛病犯了,無法幫我帶孩子,老公勸我辭職,自己帶兩年,上幼兒園就好了。
我沒想到「請神容易,送神難」,公婆和大姑姐一點想走的意思都沒有,就這麼在我家住下了。
女兒兩歲的時候,我突然腹痛,檢查有子宮肌瘤,就做了微創手術,女兒不找婆婆,就賴在我身上,我感覺挺虛弱的,就隨手把手機給她玩。
老公是個挺大男子主義的人,他不會帶孩子,把女兒交給他我也不放心,他每晚都要守在電腦邊打遊戲直到深夜。晚上我睡的正沉,突然手機響了,女兒哇的一下嚇哭了,老公特別生氣的踹了我一腳:「你是死人啊!孩子哭了你不知道起來哄哄啊!」
他那腳剛好踹在我肚子上,我疼的叫了一聲,他說:「就你嬌氣,一天淨毛病,死了得了!」
現在剛好凌晨一點,我沒有力氣抱孩子,可是女兒一直哭鬧著要抱抱,這時公婆和大姑姐來到我們房間說:「你有什麼用,繡花枕頭,連個孩子都不會哄,連個覺都不讓睡,我兒子娶倒八輩子楣了,生個孩子花了十來萬,還是個丫頭片子!」
我氣紅了眼,平時他們賴在我家好吃懶做也就算了,我現在最脆弱的時候不幫忙,還落井下石,我真忍無可忍!
我說:「這是我家,我媽給我房子,輪不著你們指手畫腳,滾統統給我滾,我要離婚!」
大姑姐說:「這是你和我弟的婚內財產,離了也有我弟一半,誰滾還說不上呢?」
我冷笑著說:「這房子是我父母贈予我個人的,是我的私人財產,離婚你們家一毛錢都拿不走,我看你們也別睡了,明天等著搬家吧!」
我氣的一宿沒睡,女兒也總是驚醒,我就那麼一直抱著她,回想自己10年的婚姻,真的不忍回憶,此刻我才真正理解了父母的苦心。
而老公一直在公婆房間,他們房間的燈也一直亮著。
早上公婆起來給我做早飯,我的態度有點緩和,這時大姑姐藉機說:「弟妹啊,我弟弟是真心對你的,他一個男人不能寄人籬下是不是,要不你把房產證加上他名吧!」
聽到這句話的時候,我才突然醒悟,原來這十年我老公看上的不是我,而是父母將會留給我的「房子」,在我父母走以後,沒有一天是過得舒心的,除了要當一位好媳婦,還得當一位好媽媽,這些日子我真的受不了!
我徹底的對他們死心了,聲嘶力竭的對他們大喊:「我要離婚,現在就搬出我的家,你們這群噁爛的寄生蟲,有多遠就滾多遠!」
至今,我和我丈夫已經離婚7年,女兒也已經要10歲了,當初離婚時雖然鬧得很難看,不過我很慶幸自己當下很勇敢的離婚,他們回去鄉下,我也和他們沒有任何聯繫,我的女兒也不太會想爸爸,因為她知道爸爸並沒有照顧過她,在她心裡就只是一個「名稱」而已。
現在,我是一位單親媽媽,但是我卻過得很精彩,我重回職場後努力打拼事業,每天帶女兒去上課後,就匆忙趕到公司去上班,下班之後就去買菜,等著補習回家的女兒一起吃飯,假日就帶著女兒一起去逛街、看電影,每天都很享受這樣的日子。
離開了不對的人,讓我重拾「希望」,我漸漸懂得原來生活是這麼美好,雖然每天都過得很忙碌,但我和我女兒在一起。
我知道這就是幸福,這就是人生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