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5歲「二婚」娶了23歲農村老婆,她在我家當傭人,沒想到我出車禍住院後,她竟這樣「折磨」我….
我43歲那年離婚,之後遇到了我現在的老婆,她叫李喬。李喬是個農村姑娘,只有國中學歷,第一次遇到她,她在酒店當前臺。個子高挑,長相漂亮,人很單純。我對她十分有好感,所以就將她安排到了我公司上班。
我公司不大,只有七八個員工的小公司,但我年收入還可以,有五六十萬(約三十萬臺幣),也算是個小老闆。我明目張膽的追她,每天給她送鮮花,給她買禮物,很快我打動了她的芳心。
其實我早就知道,她經不起我的追求。因為她家在農村,從小她父母也不怎麼愛她,她自己說,在酒店當前臺之前,她以前是在飯店做服務員,每天要洗碗端盤子,一天工作十幾個小時,工資不到兩千(約一萬臺幣)。她跟我在一起之後,我才知道,她很賢惠。而且還捨不得花我的錢,不怎麼逛街買包買衣服,即使買衣服,都是買70元以下價位的。
我有個中了風的媽,常年癱瘓在床。我前妻就是因為無法忍受我媽,才跟我離婚的。而李喬跟我談戀愛時,就經常來我家照顧我媽,還給她按摩,並且鼓勵我媽抬抬手,抬抬腳。我被感動了,這樣的女孩應該被我細心呵護,不是嗎?
於是,我向她爸媽提親了,她爸媽不同意,嫌我年齡大,太老了,因為李喬才23歲。後來李喬懷孕,她爸還拿著棍子打了她,她一動不動,由著她爸打。最後,她爸同意我們在一起了。
結婚之後,李喬辭去了工作,專心在家養胎照顧我媽。我想過請保姆,但是以前遭遇過保姆打我媽事件,所以我不敢請保姆,也不敢將我媽交給陌生人。
我能做的,就是每月給李喬五千塊錢(約兩萬五臺幣)。讓她買自己想買的,吃自己想吃的,讓她在家照顧我媽。我媽雖然不能動,但是能說話。李喬經常在家陪我媽聊天,她心情好,而且她還經常把我媽扶到輪椅上,推她出去散心。
我因為公司忙,所以在家時間少,這些事都是我媽跟我說的。說我有眼光,找了個好女人。更奇妙的是,我媽居然漸漸能動了。李喬整個懷孕期間,每天要做家務,要洗衣服,要做飯要洗碗,還要伺候我媽,但是她從來沒有喊過累。
我也知道,我應該珍惜她。並且,我也一直加倍對她好。後來,她生了兒子後,需要人照顧,我把岳母娘請來照顧她。那段時間,岳母娘跟我媽有矛盾,漸漸吵架。而且,老婆也開始怪我回家晚,還怪我把岳母娘當傭人,沒有尊重她媽媽。
其實也不是把岳母娘當傭人,只是要她在家洗洗衣服,照顧我媽,照顧我老婆。而且,我每個月也給岳母娘三千塊錢(約一萬五千臺幣),我不覺得我做錯了什麼。老婆出了月子後,岳母娘終於回去了。家裡又恢復了平靜,但是老婆脾氣好像大了很多,因為她總是抱怨我帶孩子的時間少,又抱怨我媽沒人照顧,還說她身體沒有恢復,總之她有很多理由跟我發脾氣。
漸漸我也不愛回家了,那段時間我公司來了一個長得漂亮的員工,我們很快就走到一起了。她能給愛的感覺,當然她一月要花掉我三四萬。我自知,這樣的女人不適合做老婆,所以我從來沒有離婚的打算。
我陪她去旅遊時,不小心在路上遇到了車禍。她沒有什麼大礙,倒是我卻受了重傷,還做了開顱手術,並且整個人都癱瘓了。我賺的錢,都用在了我做手術上,公司很快因為資金鏈斷了,而垮掉了。那個女員工,不但不關心我,她家裡人還來我家鬧,要賠償費。後來,給了她二十萬(約一百萬臺幣),才算了解。
但是,從此之後,我的身體就像一塊木板一樣,根本不受我控制。我出院之後,看著乖巧的兒子,我淚流滿面,真的很後悔。我原本以為老婆會提出離婚,棄我而去。因為在醫院,她已經知道我和那個女員工的關係了。但是,她沒有,離婚的字眼她一句也沒有提過。
她每天在家,除了要照顧兒子和我媽,還得照顧我。我不能吃的菜,她咬碎了給我吃,每天幫我擦洗身體,幫我做按摩,幫我洗澡洗頭髮。在她的悉心照顧下,我的雙手能動了,她每天把我扶到輪椅上,讓我在電腦面前上上網。而且,現在還在努力讓我嘗試站起來。
我說:你為什麼要對我這麼好?她說:因為你是我丈夫,是我的天,也是孩子的天,是這個家庭的天,沒有你,家就沒有了……
我恨自己沒用,懊悔當初不該那樣傷害她。她對我越好,我心裡越內疚,越覺得自己罪惡。我的良心,受到了譴責,我被折磨得很痛苦,不知道將來怎麼報答她?經歷這件事,我想以後好好呵護她,並且重新創業,給她最好的幸福生活,還來得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