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的妹妹嫁我哥後,我們住到在一起,結婚半年我發現有些不對勁!沒想到她居然可怕!我看錯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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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我哥娶了老婆的妹妹。說來是親上加親,其實老婆和妹妹沒有血緣關係,妹妹是老婆繼母的女兒,我們叫她婷婷。是的,岳父和岳母是組建家庭,老婆的親生母親在老婆十歲時一場意外去世了。後來,岳父就找了現在的岳母,他們各自帶著一個女兒。
我和老婆結婚後,婷婷經常來我家玩,也不知道在什麼時候,她和我哥好上了。我哥結過婚,因為前妻沒有生育而離婚。當時,他們在家裡公佈戀情時,我們都不接受他們在一起。
第一,考慮到兩家的哥哥和妹妹、弟弟和姐姐分別組成了家庭,對外面的名聲不好。
第二,我哥有過婚姻,對婷婷不公平。
第三,在以後的稱呼上不好叫……
可婷婷說不在乎,而我哥也是執意要娶。於是,婷婷還是嫁給了我哥。他們結婚後,我們一大家住在了一起。房子大,爸媽說住一起熱鬧,也方便幫襯、照顧。
原本,婷婷能夠嫁給我哥,我對她還是懷著幾分感激的。可他們結婚半年我發現了有些不對勁的地方。
老婆發現自己懷孕了,我爸媽高興的送給了老婆一個家傳的金手鐲。婷婷看到了,就在一邊眼紅,說我爸媽偏心。她知道我爸媽想老婆肚子裡的孩子是個小胖小子,她卻說我老婆肚子裡的孩子準是女兒。
老婆在家做家務活,我爸媽誇她賢惠。婷婷卻說,收拾家裡她也有份。我爸媽也只好一同誇婷婷能幹。明明是老婆做的一桌子飯菜,婷婷硬說是她做的……
我爸媽考慮到老婆生孩子後,我們住的房子太擁擠,讓我們搬到他們的房間住,他們住我們的房子。我和老婆還沒有表態,婷婷卻說,那可不行,爸媽是長輩,我們都有義務贍養,願意贍養爸媽的,就留在這個家裡,不願意贍養的就搬出去住……
似乎所以的事,婷婷都喜歡和老婆爭個得失。還時不時的提醒爸媽,說兩碗水得端平,手心手背都是肉,不能偏袒了誰。還說她是長媳,理應得到更多。
我看出了婷婷的個性,覺得和她生活在一起,老婆遲早得吃虧。於是我跟爸媽提出了分家,我爸媽倒是不反對,還說家裡的財產也順道分一分。婷婷一聽要分家產,她就又開始搬出一堆的大道理,意思是想我爸媽多分些給她。
我爸媽是經商的,家裡的財產確實也不少。可這都是我爸媽的錢,婷婷卻也要爭,我對她的成見越來越深了,覺得她就是唯利是圖的人。
爸媽決定把財產平分給我和哥哥,可婷婷卻說,我有能力養活自己,我哥年紀大些,應該多分些給他們。在財產分配上我做了一些讓步,爸媽決定把房子給婷婷,而車子歸我老婆。婷婷卻又不同意,說車子她和哥哥也應該有份……
我對婷婷確實是忍無可忍了,對她沒有好語氣的說,鬧夠了沒有,什麼東西都要爭,這些都是我爸媽的財產,沒你說話的份。我的話大概是說得有些過分,老婆也勸我給婷婷賠不是。
沒等我開口,沒想到婷婷卻突然對我老婆吼到,別假慈悲了,你什麼都好,在大家眼裡你永遠都是最好的,永遠都是我的榜樣。以前在爸媽面前,你是乖女兒,學習成績好,還會幫家裡做家務。現在在公婆面前你是賢惠的好兒媳,獲得了大家的認可,可我什麼也不是,你也太能裝了,太陰暗了……
老婆被婷婷的一席話嚇到了,她對婷婷說,從來沒有人瞧不起你,是你太在意自己的得失,其實大家都是用同等的眼光在對待我們。如果我傷害到了你,跟你說句對不起。
只是婷婷根本不接受老婆的話,對老婆的成見越來越深,說是老婆搶走了她所有的光環。
現在老婆的心情很糟糕,說她真的無意傷害婷婷,沒想到婷婷會有那樣的想法。她說她想和婷婷好好相處,不希望因為她們的關係而影響了岳父和她繼母的感情。
老婆和婷婷鬧成這樣,我也有責任,我想幫老婆化解她們之間的矛盾。可我不知道要怎麼做,怕我的參與會更加破壞了他們之間的關係。
專家答:
你所過的人生,都是你自己每一次選擇所呈現的結果。你怎麼樣去選擇,就會有什麼樣的人生。
你和你哥的婚姻,互不相干。你和妻子的婚姻,全憑你們自己做主。所以,面對嫂子刁難,或者她凡事愛攀比。你和他們住在一起,覺得不舒服,不開心,或者不幸福,你完全可以搬出來住。
至於財產,如果你們有能力,也無須去爭,讓你父母做主。不要因為錢,傷了感情,更不要因為錢,而傷了你父母的心。你嫂子如果貪財,那麼你應該叫你哥留意嫂子的行為,並且也應該給你父母提個醒,保護好財產。同時,你大哥也必須自己成熟起來,他必須要自己去判斷。因為,那是他的婚姻,那是他的人生。
你唯一能做的,就是照顧好你的妻子,經營好你們的婚姻,過好你自己的生活。不要過多的擔心你大哥的婚姻,更無須介意你嫂子的為人如何。分開住,能減少矛盾的產生。你和妻子搬出去住,並不等於不是和嫂子和平相處,而是為了更好的相處。
有時吃虧是福,搬出去住,和你妻子經營你們幸福的小家,總比每天和他們生活在一起受氣要幸福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