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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原本和交往七年的女友要結婚了,卻撞見準岳父不可告人的秘密...!真相讓人太悲痛了,讓女友拚死也要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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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竟意外撞見了準岳父一直隱瞞著家人的不可告人秘密!而這個祕密的背後真相讓女友拚死都要分手!!

三個「時代」:他們即將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

今年4月份,袁暢和胡欣怡終於獲得了雙方父母的同意,開始籌備他們的婚禮,計劃要在6月底前完婚,組建正式的家庭。而他們之所以能得到各自父母的支持,完全是因為他們一起走過了三個難忘的「時代」。

2008年高二文理分科的時候,袁暢和胡欣怡被分在了同一個文科班,不久,在袁暢鍥而不捨的追求下,兩人正式建立男女朋友關係。周末一起上下學、一同自習探討學習難題、生病了相互照顧,這種純潔的情侶關係讓胡欣怡感到既滿足又踏實。

2010年,高考成績公布,按袁暢的分數他完全可以填報北大或者清華,但考慮到胡欣怡高考成績不理想,為了能繼續在一起不分開,兩人報了同一所大學,並最終被重慶市一所二本院校錄取。袁暢的舉動讓胡欣怡倍受感動。

上大學後,袁暢和胡欣怡幾乎不參加社團活動,但他們遵守紀律、學習刻苦,並且經常利用周末和節假日時間一起去校外兼職補貼家用,或是偶爾進行一些愛心家教志願活動。

在其他同學看來,他們是讓人「羨慕嫉妒恨」的情侶;在老師眼裡,他們希望遇到更多像袁暢和胡欣怡這樣的好學生。

大學四年,袁暢和胡欣怡均拿遍了學校幾乎所有的獎、助學金。2014年,兩人順利完成學業,並同時獲得重慶市「優秀畢業生」稱號,大學生涯圓滿結束。

也許是上天的美意安排,袁暢和胡欣怡畢業後又順利考上了公務員,兩人的單位在公路兩側相對而望。

由於單位沒有宿舍,兩人只能在外租房過日子,加上工資不高,他們每一天都必須精打細算,但內心總歸是幸福的……

「高中、大學,還有畢業後一起參加工作,我們的感情經歷了三個『時代』的淬鍊,雙方父母都很贊同,也該修成正果組建正式的家庭了。」袁暢和胡欣怡都對即將到來的婚姻充滿期待。
 
原本和交往七年的女友要結婚了,卻意外撞破准岳父的秘密...這個事實真的太悲痛了,含著淚也要分手!
 
戀情告吹:只因無意中發現了「不能說的秘密」

5月的一個晚上,袁暢忽然想起婚房的窗簾還沒買,於是騎上電車打算馬上去把它買回來裝好。正挑著窗簾,忽然看到不遠處好多人正聚集在一塊,與生俱來的好奇心讓袁暢也朝著人群走去,他想看一下到底發生了什麼,但他想不到的是:他這一看,卻給他接下來的生活帶來諸多不順。



原 來,警方正在「掃黃」,涉嫌賣淫嫖娼的一夥人正從一個賓館裡陸陸續續被帶出。
 
袁暢在這撥人當中看到了一張熟悉的面孔——自己的準岳父胡可,他頓感五雷轟頂!

他看到胡可的時候胡可也剛好看到了他。

「沒帶手機,出差!」胡可突然說了一句話,音量不大不小,但在場的人都聽到了,包括袁暢。

袁暢明白胡可的意思。

袁暢馬上打電話給準岳母梁珍:「伯母,我剛才在街上碰到伯父,他坐在單位的車上和他同事緊急出差去了,還說下班的時候太匆忙,手機落在公司辦公室了,叫你這幾天不要打他的電話。」

回到家後,袁暢又把同樣的話告訴了胡欣怡。袁暢忽然覺得自己給自己埋了一顆定時炸彈,「整個人一下子都不好 了」。

紙包不住火!梁珍還是知道了真相。她覺得,即便這事不好實話實說,但配合著胡可一起撒謊就是不對,而且是有嚴重的道德問題。

三天後,胡可「出差」回到家,他對袁暢的態度也一下子來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袁暢猜想,興許是胡可覺得自己知道了他的秘密讓他顏面盡失吧。
 
然而,讓袁暢想不到的是,胡欣怡在這個時候也和自己大吵大鬧,還說要分手。
原本和交往七年的女友要結婚了,卻意外撞破准岳父的秘密...這個事實真的太悲痛了,含著淚也要分手!
 
「我爸媽現在的態度你也看到了,我沒法說服他們。我倆的婚姻要是得不到他們的同意和祝福,那我也始終會感到不幸福……」聽著胡欣怡這樣子說,袁暢很後悔那天為什麼那麼著急非要連夜上街去買窗簾。

5月21日,胡欣怡正式向袁暢提出分手。
 
在努力挽回無果後,這樣的結局讓袁暢一下子感覺自己成了一無所有的人。
 
對簿公堂:他對女孩說「請把屬於我的還給我」

七年的戀情就這樣被扼殺在即將收穫果實的時候,這讓袁暢無法接受。

也許是因愛生恨,6月16日,袁暢一紙訴狀將胡欣怡告上了法庭,請求法院判決胡欣怡返還七年當中自己花費在胡欣怡身上的所有費用。

說 來也巧,袁暢和胡欣怡都是對生活精打細算的人,他們也很希望以特有的方式去證明兩個人一起經歷過的每一次感動,所以,袁暢手上有為了胡欣怡所花費的每一筆 開銷的記錄,記錄本上每一次消費都有胡欣怡的簽字確認。

與此同時,胡欣怡手上也有自己在袁暢身上的開銷記錄,每次開銷也有袁暢的簽字確認。

雙方手上的記錄本記載的開銷記錄包括買衣服、買生日禮物、買學習資料、外出旅遊等等,不一而足。

開銷記錄是當初雙方彼此自願進行的行為,只是希望能把兩個人一起經歷過的 點點滴滴都記錄下來,不曾想,彼此手中的開銷記錄最終竟成為呈堂證供。

抵消胡欣怡在自己身上花費的各項開支後,袁暢最終在起訴狀中要求胡欣怡返還自己人民幣共計38731元。對此數額,胡欣怡在應訴時表示無異議。

「相處了七年,她應該知道我不是一個看重錢財的人,為了她我甚至可以傾盡所有。我只是無法接受她不敢大膽追求屬於我們兩個人的幸福。何況,在那件事情上,我也感覺自己『吃了啞巴虧』,我被夾在中間裡外不是人。」袁暢至今對幫胡可圓謊這件事情感到耿耿於懷。

法官說法:無償贈予不會構成債權債務關係

9月7日,經袁暢和胡欣怡雙方同意,案件承辦法官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此案最終調解結案:由胡欣怡在調解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一次支付袁暢人民幣2.1萬元。

法官表示,經過審理案情發現,不管是袁暢花在胡欣怡身上的錢,還是胡欣怡花在袁暢身上的錢,都不宜認定為借款行為,定性為無償贈予更加恰當。每一筆開銷記錄上的簽字確認都是自願進行,且不以「日後不結婚就必須返還」為初衷。按照雙方當事人的陳述,記錄每一筆開銷是為了見證美好、記載經歷而不是為了記錄「你欠我多少我欠你多少」,這種為了經營感情而自願投入資金的行為應當認定為不附條件的贈予行為,自然也就不會構成債權債務關係。

沒想到竟因為準岳父在外頭當嫖客被未來女婿見到,就見笑轉生氣、翻臉不認人了!而準岳母也氣惱他替丈夫圓謊,也很不爽他,最後竟讓女友迫於父母壓力下,就這樣分手了!這實在是有夠衰的...!但他分手後的行為也確實是有點沒風度啦!畢竟當初也是他自願花錢在女友身上的,就這樣提出告訴有點沒道理!可能就是他不甘心吧...!喜歡這篇文章的話,就點個讚並分享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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