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夜夜磨刀 原因竟是它!
吳先生剛剛與妻子結束了十年的婚姻,拿著離婚判決書,想起每天半夜再也不用聽妻子的磨刀聲啦,吳先生心裡有幾分釋然,兩年前,他和妻子開始“冷戰”,中間經歷妻子各種“精神折磨”,除了不理不睬,互不關心外,最慘痛的就是每天半夜的磨刀聲,吳先生吵過、怒過,最終不得已法院起訴強制離婚。
2015年初,做銷售工作的吳先生回家晚了,而且喝了酒。
妻子在他的手機裡發現其與一名女客戶經理的聊天記錄,發現兩人經常聯繫,懷疑老公與對方有“曖昧”關係。酒醒後,吳先生承認最近與這名女經理來往密切,但只是出於業務需要。
對此,做教師的妻子表示不能理解,此後,她每天都要監視吳先生的行踪,如果吳先生下班不能按時回家,每半小時就要拍一次視頻匯報所在位置。最初,吳先生還能配合,直到一個月後他又一次喝醉,沒按時發影片,兩人為此大吵一架,進入“冷戰期”。
從此,妻子一反常態,對老公的行踪再不過問。吳先生又一次晚歸後,半夜他剛睡著,就听到金屬的摩擦聲,睜開眼睛,發現妻子就坐在他跟前的椅子上,點著檯燈,拿著菜刀和磨刀石正在磨刀。
吳先生嚇得從床上跳起來,問妻子要幹嘛,妻子冷冷地說:“沒啥,買了只沒良心的鴨,睡不著覺,磨磨刀,明天殺了它!”吳先生頓時沒了睡意。沒過幾天,吳先生又一次應酬回家晚,妻子又在其床前磨刀,口中還念著“負心漢”之類的話,吳先生又半宿沒敢睡。
這種情況持續了一年多,只要吳先生不按時回家,或者接到女子電話,妻子就會半夜在床頭磨刀,或者用剪子剪照片,再不就用針扎被子。吵架、找家人勸說……妻子就是不理睬,吳先生提出離婚,妻子也不同意。其間,吳先生兩次上法院起訴要求判決離婚,都因離婚理由不充分、感情未破裂為由被駁回。
2016年3月,吳先生痛苦地向法官講述了自己半夜聽磨刀聲的經歷,並表示對於妻子的疑心和限制自己已無法忍受,堅決要離婚。最終,法院判決兩人離婚,雙方平分夫妻共有財產。
律師說法:
錄音、錄像、親屬證言等均可作為證據
據趙麗敏律師介紹,根據3月1日新實施的《反家庭暴力法》規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不予理睬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根據此法,精神暴力行為也屬於家庭暴力法的調整範圍,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冷暴力”。
這種行為更多的是通過暗示威脅、語言攻擊、經濟和性方面的控制等方式,達到用精神折磨摧殘對方的目的,較之毆打等暴力行為更為隱秘,短期內在外表上沒有痕跡,又因為發生在家庭內部,所以很難被發現和舉證。而
且精神暴力行為多發生在知識層次高、性格內斂的家庭,所以更不易察覺。
據了解,精神暴力行為在80%以上的離婚案件中都有出現,其中涉及精神暴力的案件中90%以上家庭存在舉證難問題,大部分家庭最多只是將精神暴力行為作為離婚的理由,或者感情破裂的證據,也幾乎沒有當事人以精神暴力為由提出賠償請求。
律師表示,對於精神暴力,家庭成員要勇於說“不”。
很多時候,人們對家庭暴力的認知往往局限於肉體傷害,對於類似這樣的精神虐待和傷害卻不以為意,生活君希望通在今後遇見類似的精神虐待,完全可以理直氣壯地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千萬不要讓自己受害了!v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