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董座淪「撿回收度日」苦求子女撫養 1原因慘敗訴
台東一名70歲老翁小政(化名)過去曾經營印刷事業,
生活富裕,與前妻離婚後,印刷廠遭逢納莉風災釀大水,
事業全毀,工作一路不順遂,如今僅能靠著國民年金、
從事資源回收,向法院申請盼兒女能給付扶養費,台東地院判決日前出爐。
判決書指出,小政因與前妻個性不合於1988年協議離婚,同意將所有財產現金歸對方。
小政指出,前妻離婚後,仍不時以孩子要去英國留學讀書為由,要求分攤費用,
後來無法繼續提供金錢資助,前妻禁止他與兒女聯絡,且對方改嫁,已和子女30多年未聯絡。
直到2001年受納莉颱風影響,導致大水毀了印刷工廠,小政事業因而全毀,
且在台東購入的房產也因為無力繳納貸款遭法拍,留下債務,
隨後去大陸廣東養鰻,又遭不良分子結夥強劫。
小政主張,自己已年過70歲,僅能靠每月國民年金4400元及打零工度日,
但兒女繼承當年他所留下的財產,因而向法院聲請向子女給付每月2.5萬元的撫養費。
而小政的子女認為,兩人自小都是由外祖父母扶養,
小政從來沒有盡到父親照顧義務且未給付扶養費,
且對方和母親離婚之後,也未聯絡或關心他們,因此認為對方的要求並無正當理由。
經調查發現,小政2017年至2019年來的所得約300元至600元不等,
名下財產僅有5530元,另有負債約122萬餘元,而目前從事資源回收工作的他,
每月收入僅3、4千元,而今年5月至年底,每月可領低收家庭活補助6千3百餘元、
低收老人生活津貼7千7百餘元。
不過,法院認為,小政自兒女年幼時起皆未善盡撫養義務,
但卻要求兒女要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因此駁回小政的請求。
網友怎麼說
「親子關係建立在陪伴,你陪我成長,我伴你養老~
孩子的童年只有一次,錯過的親情真的回不去了!」
「低調做事,家庭家人是唯一的支柱,
你連家人都放棄了,最後就是這樣」
「根據調查年輕時不養家的人,老了越是想要子女照顧,
因為這種人就是一個字~爛!」
「當年他自己的孩子都能不養也不願意付贍養費了,
想必也不是什麼多好的人,這也許就是做人失敗被天收的故事了」
加碼看 兒獲「5千萬房遺囑」後翻臉!7旬翁臨終前1招反制
一名7旬老翁年輕時就喪妻,獨立養育2子1女,
他自認年事已大,想趁著意識還清楚立好遺囑,
將名下一棟價值約5千萬元的房子、一塊價值約5千萬元的地產分配好,
沒想到2個兒子各自確定可以獲得5千萬遺產後,漸漸露出「真面目」,
甚至將他趕出門,幸好老翁臨終前1招反制,將房產全轉送給了小女兒。
據報導,地政士全聯會副執行長蕭琪琳透露曾收過一個案例,
一名7旬吳姓老翁趁著意識清楚安排後事遺產分配,
考量過去是和大兒子一起住,大兒子照顧自己比較多,
於是將5千萬房產留給長子,5千萬地產則由二兒子和小女兒平分,
但才公證完遺囑沒多久,長子態度越來越差,最後甚至將老翁趕出家門。
吳姓老翁搬到二兒子家住,將遺囑改為二兒子獲得5千萬房產,
長子和小女兒平分5千萬地產,沒想到二兒子和長子一樣,
確定拿到公證的遺囑後,態度轉趨冷淡,對老翁不理不睬。
遺囑經公證後都具法律效力,但並非「先搶先贏」。
最後老翁只得投靠小女兒,並再立了第3份遺囑,
將5千萬房產獨留給小女兒,5千萬土地由長子、二兒子平分,
幸好小女兒最終沒有像兩個哥哥一樣背棄爸爸,和丈夫悉心照料老翁餘生。
老翁逝世後,二兒子立刻持遺囑辦過戶,長子亮出自己所持有的遺囑,
一狀告法院,小女兒在訴訟期間也提出所獲之遺囑,
最終法院依照最後一封醫囑,將房產判給小女兒。
蕭琪琳表示,遺囑經公證後確實都具法律效力,
但並非「先搶先贏」,反而是最後公證的「效力最高」。
網友怎麼說
「兒子都拿到一部份了,哪還有特留分」
「台灣的遺囑經過公證後不一定有效。
台灣的法律有特留份,這樣就能推翻遺囑。」
小編碎碎念:
小編真心覺得...不論是子女不善盡贍養義務
或是父母不曾付出養育過子女
都是令人感到非常悲哀的事情
小編是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
大概小5小6就沒再看過我爸了
如果再他7.80歲的時候他突然跑來
要我為他的下半生負責!
那我也只想回他一句〝吃屎吧!〞
而把我養大的阿嬤跟媽媽,再怎麼樣
我都無法想像他們撿回收度日的模樣!
我只希望他們的晚年能平安順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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