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批假單發現「低收入戶學生」竟然有錢可出國玩!後來發現政府法令「漏洞太大」!
老師不解「低收入戶」學生,為何有錢出國玩?後來才發現,政府法令「漏洞」太大,難怪納稅人會不爽…
(示意圖片翻攝自 聯合新聞網 )
「低收入戶」在台灣享有許多補助及優惠,
但有些人會鑽法律漏洞,
好手好腳不工作寧願在家領社會補助,
糟蹋納稅人的血汗錢!
台南有位小學老師投書蘋果,
說班上有個低收入戶的學生請假到日本玩,
成為剛開學辦公室的震撼話題!
社會福利本是美意
但救急救窮的錢,竟被拿來遊玩
那位老師表示:
「別說老師們沒有愛心、
歧視低收入戶學生,
低收入戶小孩從小到大一路領著
納稅人血汗錢所給予的社會福利補助,
結果這些救急救窮的錢被拿來出國遊玩,
社會大眾的愛心被踐踏至此,
你我怎能不憤怒?」
令更多老師不平的是,
有些年輕父母年輕力壯卻不願付出,
寧願每天在家領低收入戶補助過生活!
低收入戶的標準嚴格
但享有的「福利」優渥
由於台灣發給低收入戶證明的標準很嚴格,
相對的這群人享有的福利真的很優渥,
老師說:
「低收入戶小孩享有的福利有:
0至2歲領有育兒津貼每月5千元,
保母托育補助每個月4至5千元,
念幼稚園每月最高補助1500元,
國小、國中營養午餐費、
代收代辦費全額減免
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學雜費全額減免,
健保保費全額補助,
並發給生活補助費等相關補助;
而中低收入戶小孩在補助福利上
約莫為低收入戶小孩的2分之1。」
幾乎等同是納稅人在幫低收入戶養小孩,
從小到大學雜費減免之外,
還補助不少的生活費!
老師提出2個例子:
真正需要幫助的 家庭還有很多
老師還提出兩個例子,
一個是爸爸月入4萬、媽媽全職家管,
因為領有中低收入戶補助,
35歲的媽媽也不用出外工作,
早上到學校當義工,
小孩放學參加免費的課後輔導,
還可以悠閒地回家睡午覺,
傍晚再來接孩子放學,
靠政府長期的補助遠勝於
她在外面打零工領22K,
難怪選擇在家帶小孩!
另一個是沒有中低收入戶證明的家庭,
爸爸月入3萬5,
媽媽打零工卻被認定有謀生能力,
超過審核標準無法申請低收入戶!
直到媽媽托小孩來問她班費
可否等爸爸領薪水再繳,
她才驚覺這個家庭才是急需被幫助的,
老師感慨的說:
「那位打零工的媽媽年紀比我少10歲,
但臉上的滄桑道盡辛苦過日子的點滴!
更重要的是,
這位媽媽隻希望我能夠給予
繳費的寬鬆期限,
她會努力在拮據的生活費中
擠出錢來幫小孩交錢。
因為她仍樂觀認為,
努力工作賺錢與家人
共度日子就是一種幸福。」
低收的認定標準有瑕疵,
再加上有心人想盡辦法鑽漏洞,
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往往都申請不過,
甚至連補助去哪申請都不知道!
這指出目前規範有漏洞,
需要更嚴謹的判定標準啊!
分享出去,讓更多人關注這個議題吧!
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認定
社會救助法所稱低收入戶,指經申請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符合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以下;而中低收入戶,指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1.5倍,前述兩者家庭財產必須未超過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一定金額者。
104年度臺灣省最低生活費公告金額定為新台幣10,869元;低收入戶動產限額每人以7萬5000元為限,不動產限額每戶320萬元。中低收入戶審查標準為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不超過新台幣16,304元,動產限額每人以11萬2500元為限,不動產限額每戶480萬元。
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相關家庭類福利補助:
兒少醫療補助
課後留園服務
保母托育補助
役男家屬生活扶助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
公益彩券經銷權
更換燃氣熱水器補助
中低收入戶健保補助
低收入戶住宅補貼